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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電電費漲價,搞的全國民眾憤憤難平。這是小弟2004的研究論文,摘要部分內容來探討最近又被提起的「時間電價」問題。各位如果覺得枯燥,直接跳轉最後一段與其中的圖表即可(若要引用請著名出處感謝)。

 

前言

大家先看一下最近(2012.5月)這一次的電價調漲,再往下看。所以家用電費怎麼計算?台灣的電價是採用階梯式收費,假設某月某住戶用了1500度電,前面4個階段的電力分別用2.1(110度*2.1)、3.02(219度電*3.02)、4.05(169度電*4.05)、4.51(199度電*4.51),最後700度超過的部分才是算5.1元 (1500-700)*5.1。把前面這五筆相加就是1500度電的電費。然後還要加上基本電費(底度,若公寓還有公共電費)才是一個月的電費,一般住宅是兩個月收費一次,約60~61天會收到一張電費單。所以有人說把家裡的電錶拆成兩個,讓每個電錶的電度累積值不要到500度以上,就不會收到過高的那個費率等級,這是沒錯的!但是一般只有透天住宅才會有兩個以上的電錶,都市中多數人居住的公寓式住宅每戶只有一個電錶,若每戶申請兩個電錶建商會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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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台灣現行的電價制度,一般住宅每兩個月會收到一張電費單,當拿到一堆數字的電費單時,該怎麼閱讀裡面重要的資訊呢?以下舉一個實際的例子做說明,該住戶當期共繳了2893元的電費,分析電費組成的結構如下:
(1)編號〔1〕區域:
◎ 電號:在台灣的每一個電錶都會有一個號碼,作為計收電費與電腦建檔的依據,好比國民的身份證號碼一樣,會有一個專屬號碼。電錶號碼共有11碼。


(2)編號〔2〕區域:
◎ 底度:此為台電公司按電業法規定之最低標準訂定底度(一般家庭每月20度的底度,類似基本費),住宅用戶兩個月收一次電費,故底度為40度。若用戶當月實際用電度數不及底度時,需收40度電的費用,但是有人居住使用的住宅每個月的用電量就已遠遠超過此一標準(以97年平均每戶住宅約耗308度電),此時台電會以實際用電量(經常用電度)來計收,不會另收底度費。
◎ 公共分攤戶數:此為公寓住宅的住戶數,用來平均分攤公共電費的依據。
◎ 經常用電度848:本期兩個月的總用電量
◎ 本期用電日數60:為用電兩個月的天數
◎ 去年同期用電度數為205度:與去年同時期的用電量作比較,讓住戶瞭解是否過於浪費的情況。
◎ 去年同期用電日數62:為去年同期的用電總天數
◎ 較去年同期(度)+643:以該住戶為例,本期用電量848度,去年為205度,兩者相減高了643度電,因此以(+)提醒住戶。


(3)編號〔3〕區域:
◎ 流動電費2397.2元:就是該住戶848度電的收費金額(已含稅)
◎ 分攤公共電費495.5元:公寓大廈的公共電費(電梯、停車場、戶外照明、公共設施等),一般都是由住戶平均分攤(已含稅)。
◎ 電費金額2755元:未含稅金額。
◎ 營業稅1 3 8 元: 稅金為上述「電費金額」,再以5%的營業稅做計算。
◎ 應繳總金額2893元:該住戶本期「流動電費」+「分攤公共電費」的總費用,也就是所需繳納的總電費。
◎ 本期較前期:比上兩個月的總用電量多了177度電。


(4)編號〔4〕區域:
◎ 本月抄錶度數(14609)減去上月抄錶度數(13761),得到848度為本期的總用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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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住宅耗電特性與生活模式

全世界的住宅類建築耗電特性都一樣複雜,因為它是所有建築類型中耗電變化差異性最大的一類,其複雜度遠超過辦公、百貨、旅館等建築。由於每戶家庭的人口組成、電器設備及生活習性等均差異甚大。本研究室分析國內家庭用電特性,大致可粗略分為三種不同的家庭用電模式:「重視休閒生活型」、「退休常在家型」與「典型上班族型」等族群住宅。為了瞭解這三類型住宅平日的耗電特性,以下將一星期七天區分為「週日」與假日」,比較單日耗電量,分析後發現以下特性:
(1)典型上班族型:這類型家庭在假日比較喜歡待在家裡休息、長時間觀看電視聽音樂,或是待在書房裡吹冷氣上網或處理未完的工作,因此假日的單日耗電量約為一般日單日耗電量的1.2~1.5倍。

(2)退休常在家型:這類型家庭通常以高齡人口組成為主,其子女通常已成家立業在外地居住,無論白天或夜晚時段多半都有人在家,鮮少外出,偶而有外出旅行、探親等情形,但天數不常,因此全年平均每日的耗電量在一般日與假日並沒有太明顯的變化。

(3)重視休閒型:這類型家庭經常利用假日全家外出郊遊,此時耗電量會略微降低到平
日的0.85~0.93倍。

住宅耗能特性依照住戶全年的耗電量可區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比較,分別是低耗電型(5,000kWh以下,每戶3.57人)、中耗電型(5,001~8,000kWh,每戶4.05人)以及高耗電型(8,001kWh以上,每戶4.50人)的住宅,探討不同耗電類型的住戶在單日內逐時的耗電比例與耗電量變化。

假設單日耗電量為100%,那麼透過如下圖所示的單日24小時的耗電比例變化,可瞭解住宅尖峰與離峰用電的發生時間。無論是高耗電或低耗電型住宅的電力使用模式,都有相當類似變化起伏,表示台灣民眾的生活作息相當類似。一般家庭在早上6:00~9:00間起床,隨後進行盥洗與早餐等活動,因此耗電比例有些微上升的趨勢,此時段內每小時的耗電量約佔全日耗電量3.5%,直到出門上班上學後耗電量略微下降。

另一個較高耗能的時段為中午12:00~下午2:00,此時段是一天中最炎熱的時段,若為中央空調式建築則是全日耗電量最高的時段,但是該時段的耗電比例只有些微上升,每小時耗電量約佔全日耗電量3.5%,與早晨起床時段內相同的耗電水準,分析其原因是大部分的家庭成員都出門不在家,中午會烹飪午餐的家庭並不多,廚房的用電量也較低,即使有長輩待在家裡也是進行比較靜態的活動,勤儉的個性使他們即使在悶熱的下午,也常以低耗電的電風扇取代冷氣。

晚上6點後,家庭成員紛紛回家,由於天色已暗,恰好是照明燈具、烹飪以及冷氣等高耗電的家電設備密集使用時段,這時住宅才真正開始進入用電尖峰,每小時的耗電比例由原先的3.5%左右逐漸上升,一直到隔天凌晨兩點左右,大部分的家庭成員就寢後,電量才又趨於緩和,此時段平均每小時耗電量約佔全日耗電量5.4%。其中又以晚上10到隔天凌晨12點間,是單日耗電量最高的時段,平均每小時耗電量約佔單日耗電量的6.5%。分析住戶生活習性顯示,此時段為唸書寫作業、使用電腦、看電視、洗衣服、洗澡的最佳時間,各種家電如洗衣機、電熱水器、冷氣機等使用頻率最高的時段,因此才造成用電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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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耗電量的家庭逐時耗電比例特性

 

基本上住宅的耗電比例變化趨勢呈現「盆型」,尖峰用電時間(晚間)恰好避開全國的尖峰用電的中午時段。經統計後發現住宅從晚上6點至隔日凌晨2點(共8小時)間的耗電量就佔了全日耗電量的48.7%,其餘時間(共16小時)僅佔全日耗電量的52.3%。若從平均每小時的耗電量來看,如下圖所示。低耗電型的住宅每小時約在0.5(kWh/hr)上下,而中耗電型的住宅則出現「淺盆狀」的分佈。而高耗電型的住宅此情況逐漸明顯,出現「深盆狀」的劇烈變動,耗電量明顯集中在夜間時段,一天中的高低耗電差距可達1.4(kWh/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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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逐時耗電量變化

另外針對全年8,000kWh以上的高耗電型住宅與全年5,000kWh以下的低耗電型住宅,依照夏季月與非夏季月進行逐時的耗電量特性分析。低耗電型的住宅每小時耗電量約在0.5(kWh/hr)上下,並於晚上6點後開始進入用電尖峰,直到凌晨12點後耗電量開始下降,從曲線變化中可以得知此類型住宅的民眾並無熬夜晚睡的習慣,並在早上6到7點左右便起床,加上平時沒有使用冷氣的習慣,因此夏季月的耗電量只比非夏季月略高一些,這是因為部分家電(如電冰箱或電風扇)在夏季月的耗電量會略高於非夏季月的耗電所造成,但是全日耗電量的起伏並不大,因此「人口單純、早睡早起、夏季不使用空調」可以說是低耗電型住宅的生活作息特性。
而高耗電型的住宅耗電特性則有很大的不同,夏季月平均一天中最高與最低耗電差距可達2.0(kWh/hr),而非夏季月也有1.26(kWh/hr)的差距,呈現「深盆型」的變動曲線,從趨勢圖來看,同樣於晚上6點後進入用電尖峰,直到凌晨12點後逐漸下降,尖峰耗電時間明顯集中在夜間時段;若從季節耗電特性做比較,扣除一般家電的耗電量後,可以發現夏季月在下午1點到3點間與夜晚9點以後到隔天早上7點間,有相當明顯的高耗電情況,主要原因在於這時段恰好是住宅使用空調頻繁的時段,而且住戶習慣於夜晚就寢後仍然連續使用空調到隔天早上;這類家庭人口數較多,成員生活作息因此不盡相同,同時也反應在住宅的耗電變化上,從非夏季月的逐時耗電趨勢線,可以將大部分的空調耗電影響加以排除,此時耗電量於午夜12點後逐漸下降,代表家庭成員並非同時間就寢,並且在早上8點後才有耗電量明顯增加的情況,因此「人口組成複雜、晚睡晚起、夏季空調時間長」可以說是高耗電型住宅的生活作息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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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電家庭與低耗電家庭的一天用電變化趨勢

 

II、家庭電力消耗構成說明


相信很多人對於每次繳納高額的電費感到納悶,到底家裡的那些電器設備使用了最多電,電到底使用在那邊。其實這可以從家庭的耗電構成來看,我們可以粗略的將住宅
耗電切割為三個區塊,分別是「空調耗電」「家電設備耗電」以及「照明燈具耗電」等
三部分,而電費也就是由這三部分的家電設備耗電所累加。台灣夏季尖峰之七、八月
份在冷氣空調上約佔當月住宅總用電之3~4成,可見夏季期間空調用電量相當可觀。
關於住宅照明用電在夏季月份(每年6月1日~9月30日為台電所制訂的住宅夏季月電費
費率)與非夏季月份(10月1日~隔年5月31日)照明用電度數變化差異不大,且照明全年用電量約佔住宅總用電的3成,可說是住宅電價結構的「基本用電」,為最基本的家庭經常性支出。而「家電設備」是用電量最多
的部分,種類繁多的家電設備耗電量佔了公寓式住宅全年耗電量的51%、透天式住宅的48%。這些家電設備中,又以電冰箱、電熱水器、電視、電腦以及烹飪設備等電器的耗電量最高。此部分的耗電會因為設備的新舊效率、數量多寡與住戶使用習慣,而有很大差別。


公寓與透天式住宅平均用電比例結構略有不同,一般公寓式住宅之空調、照明與其他、家電年平均用電量,對於總用電量之比例分別約為22%、27%、51%;而透天式住宅之空調、照明與其他、家電年平均用電量,對於總用電量之比例分別約為18%、34%、48%。而夏季月與非夏季月的平均每月用電比例也不同,如下表。公寓式住宅全年耗電結構(下圖左),在夏季月(6~9月)家電與空調部分的耗電比例上升到各佔約41%,其餘則為照明和其他的耗電為18%。至於非夏季月雖然不使用空調冷氣,但是仍有部分的抽風扇與除濕機耗電的緣故,因此空調耗電比例下降到6%,此時家電設備的用電量就佔了60%。透天式住宅全年耗電結構(下圖右),進入夏季月後各項耗電比例約佔1/3,非夏季月的空調耗電比例為7%,家電為57%、照明與其他耗電為36%,各類耗電比例與公寓式住宅則相當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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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一般家電設備類耗電最為關鍵(不含冷氣與照明)

老舊冰箱與家電設備相當耗能老舊的家電設備(10年以上)由於效率不佳、零件性能老化的關係,在相同的使用時間下耗電量將近是新型產品2倍,例如:一部使用10年以上的舊型雙門冰箱,每日用電量為4.37(kWh/天),而新款冰箱用電量為2.49(kWh/天),兩者相差2.0倍,以家電產品千百種類型,本數據更能突顯低效能的家電設備是住宅耗電高低的影響關鍵。再以冷氣機的使用為例,相同使用時間內的新舊冷氣機,兩者間也有高達1.6倍的耗電量差異。而冰箱及開飲機等耗電量較大的家電(兩者每日的耗電量約佔公寓全日耗電的1/3、透天的1/5)。有些家庭的庭院設有景觀魚池需要使用幫浦打水換氣,平均7.5(kWh/天),或是使用蓄水型的電熱水器,平均1.5(kWh/天.人),這些都是容易被人忽略的高耗電設備。
同時某些家電也會因為季節的關係而耗電量有所變化,例如:冰箱因為夏季炎熱的關係,住戶經常取用冰塊冷飲,冰箱門開關的頻率較冬季密集,開啟越頻繁容易造成冷氣流失,需要消耗更多的電力製冷回復原本低溫狀態,因此夏季時平均每日約為2.62(kWh/天),而冬季則降為1.96(kWh/天),多了將近1/3的耗電量。熱水瓶的特性恰好相反,夏季炎熱使用熱水的需求較少,每日耗電量為0.85(kWh/天),但是到了冬季則升高為1.05(kWh/天),較夏季多了將近1/4的耗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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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項主要家電設備一天的耗電量

 

那麼要怎麼計算家電設備的耗電量?最好的方式是去電子材料行,買一台電度計,可以跟家電設備串連測量耗電量、電壓、電流、功率因數。所以很多人直接用電器設備的耗電瓦數乘上時間就做為耗電量,其實這是不太正確的,因為真正的計算方式如下:由電壓x電流x功率因數三者相乘後才是「消耗功率(w)」,最後再乘上使用時間便是「電度(kWh)」,也才是耗電量(耗電度)。

功率的計算方式:電壓x電流x功率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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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日本看到的新版本電力測量器,台灣也有類似的設備,一般是3C網站用來測量組裝電腦的耗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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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電價制度

台灣目前對工業與商業用戶實行「時間電價」制度,這是因為尖峰發電的成本較高因此尖峰時段內的電價也較昂貴,希望利用「以價制量」的方式鼓勵用電戶減少尖峰用電量降低台電發電成本。但是國內廣大的住宅用戶卻沒有辦法享受此一措施,是因為裝設於每戶住宅的電表受限於功能的關係,無法分別記錄尖峰或離峰耗電度數,一般典型的家庭組成通常是夫婦白天上班、小孩上課,晚上返家後才進入用電的高峰,白天時段內除了電冰箱、熱水瓶等持續用電的家電設備外,整戶住宅均處於用電量相當低的情況,若以均一的費率來收費有其失公平性。
下面這張照片是我掃瞄自2003年6月27日(中國時報),當時台電的說法是住宅用電戶過多(再來也是成本問題,其實一個電表費用也才1~2000多元),所以不可能家家戶戶都換成兩個電表來分別計收「尖峰時段」與「離峰時段」的電度。不過時間來到2012年,現在的時空背景不同,難道有可能會執行住宅民生用電的時間電價制度嗎?大家用膝蓋想也知道,全台灣約近一千萬個住宅電錶(實際數據仍有待確認),如果讓民眾自行更換,台電的整個電費計收系統也要重新調整。當年台電採用的電費資料庫仍使用相當老舊的資料庫建置,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計畫改進轉移(2002年前後)?2012.4.16晚間看中天新聞,記者竟然去訪問了一個媽媽,說要利用夜間洗衣服(晚上10點到隔天7點間),利用夜間離峰電價比較便宜的優點趕快洗衣服!我聽了差點把飯噴出來,台灣住宅現階段應該是沒有人申請尖峰與離峰分開計價的,記者與那位民眾一定是誤會了,但是這樣的報導真的會誤導大眾真的很不好

再來就是「智慧電錶」的問題了,目前智慧電錶的價錢仍屬昂貴,當然標準的說法是大量生產後可以壓低價錢,智慧電錶的好處在於可以連線傳輸用電度至電廠管理,同時有利於電力分配與電費計收。若更進階的系統也可將用電資訊顯示於遠端設備螢幕上(類似數位相框),讓全家人都可以隨時掌握剛才用了多少電,昨天用了多少電,若是因為使用習慣不良所造成的高耗電,民眾也才有警決心馬上做出調整改變,而不是等到兩個月後才收到電費單(說真的誰知道兩個月前的某某天你在當時幹了什麼事情)。電價制度非常複雜我也不是很瞭解他的費率構成(不能撮的秘密),只能說節能減碳我們談了10年了,今年電價高漲後似乎才受到大家的關注,其實很多政策不是我們少數人能改變,嘴巴念一念嘴砲一下,日子還是要過,電燈還是要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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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6 聯合報,經濟部重提「時間電價」的議題,我看也是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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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電後有沒有鼓勵?

為了鼓勵民眾響應「節能減碳」的政策,經濟部於民國98年7月1日起,推動「擴大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將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以及社區公共設施用電給予節能獎勵折扣。其執行措施內容如下:
(1)適用範圍除原來的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外,並將社區公共設施納入。
(2)電費折扣說明:住宅用戶(含公共設施用戶)及國中小學之用電,依下列情形給予電費折扣(表1):
A.基本折扣率:當年度本期用電量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零成長或負成長者適用「基本折扣率」給予電費折扣。
B.擴大折扣率:為鼓勵用戶長期節約用電,連續兩年用電量零成長或負成長者,且兩年節電率合計達20%以上時,依當其用電量成長率級距適用「擴大折扣率」給予電費折扣(表2)。以某住戶為例,在98年7月時比起97年7月的同期用電量減低了4%,所以可以得到5%的電費折扣。但因擴大折扣率的方案,可再比較96年7月的用電量,此案例減少了17%,故兩年合計減低超過20%的用電量,所以可以給予98年7月的電費折扣10%的優待。

表1:民國98年7月1日起「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折扣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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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某用戶因節約用電可得到電費折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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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關於「省電器」的正確觀念

相信有許多人在第四台上看到號稱可以大幅度節省家庭耗電20~30%以上的省電器等商品,讓人不禁懷疑是否真的有效,答案是:「對目前台灣電費毫無幫助,而且對改善家庭用戶之功率因素,還得視當時的負載條件而定,僅對電感性電器(電風扇、電冰箱、日光燈)才有效,對於電子產品之整流式負載(電腦、筆記型電腦、電視機、音響、螢幕都是電子整流式)是沒有多大幫助」。為何與宣傳說詞有如此大的差距呢?這是因為台電公司在每戶家庭門外所裝設的電表,主要目的在測量用電量並作為收費的標準,這類電表只能針對家庭用電的「視在功率」消耗作計費。但是省電器最主要的功能則是提高線路中的功率因數(功率因數提高在電壓幾乎相同的情況下,電流會下降),但是只能針對虛功率在做補償,也就是功率因數的提高雖然可以降低線路中的電流值,避免電線呈高負載的狀況較為危險,但是對於「視在功率」沒有明顯的降低效果。因此若購買此類型省電器想大幅降低電費負擔,其效果可能會讓人失望。且這類簡單的電容器在家庭用電量輕載時,沒有自動切離裝置,電壓容易不穩定,有過熱起火之安全顧慮(千萬不要買就對了,這種電容器的成本只有兩三百元,卻賣你1800~2500元真是暴利)。許多標榜可以節電20~30%「第四台販售的省電器」早就被政府開罰鉅額罰款,因為根本沒有發揮到省電的功效,大家想一想如果省電效果這麼卓越,乾脆政府家家戶戶發兩台就好,也不用發消費券了,全民也會更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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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路還會看到這類商品,真是打不死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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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的處罰記錄

 

1、避重就輕之實驗

只用日光燈、馬達等為電感式設備之器具做實驗,因為只有對電感式設備才有提高功率因數之效,故只敢用「電流表」做測試。廠商宣稱「本產品利用高科技的功率晶片將無效的電力轉為有效電力回流到我們使用的電器用品,達到省電20~30%的效果」。我當年錄了一段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大家可以看一下有多虎爛(掛「電流表」卻講成「功率表」,一顆鎢絲燈泡又稱白熾燈竟然虎爛成有250w,一般鎢絲燈60w~80w)。還記得上面寫到的功率概念嗎?其實一般家用電器大多已內建電容器,其功率因數都已相當高,尤其是電熱類器具功率因數更高。此類家電多半是烹飪設備,而廚房的用電量更是佔去家庭耗電量的1/3~1/2,根本不需要另加額外的電容器。電阻式家電如:吹風機、電鍋、熱水瓶、微波爐、電磁爐等電器都是屬於類型,功率因數接近1.0。至於電感式家電如:電風扇、電冰箱、冷氣機等,也因為今日家電設備的製造技術進步,在廠商競爭下不斷強調品質與優越性能時,「功率因數值」已經被設計和製造得很高,均合乎統一標準。只有日光燈、省電燈泡的功率因數為0.6左右較低,因此,廠商會故意使用「螢光燈、省電燈泡、馬達」等電感式設備進行現場測試,並利用勾表勾住電線來證明線路中的電流值有下降的效果。但是前面提到,現在家庭計收電費的方式根本無法判斷功率因數,只有高壓用戶才會因為功率因數的提升而在電費上得到些微的節省,民眾的住宅即使裝了也不省不了多少錢,恐有誤導一般消費者之嫌。固然提高功率因數降低電流值,但是卻沒有降低消耗功率的效果,明顯地是避重就輕。

 

2、拿雞腿比大腿

一般大電力用戶,都會加裝「自動功率因數改善裝置」藉此提高功率因素。每月用電之「平均功率因數」不及80 ﹪時,每低於1 ﹪當月份電費加收3/1000;每超過1/100,該電費應減少1.5/1000。若功率因數提高至90%,每月為1萬元時每月可從電力公司取回約150元的折扣。但是這是營業用的機器,是真的可以發揮一定效果,但是第四台所販售的這種陽春機種根本不可能做到。

 

3、偽造電費帳單

最精彩的就是第三段,影片裡面大量偽造電費單,眼睛夠尖的朋友可以看出來!首先是某公司的電費單看出來了嗎?我截圖出來給大家看:1.年代明顯塗改的痕跡(技巧有夠差) 2.電錶號碼還記得前面文章寫的嗎?一共有11碼,且前兩碼是「區碼」這間公司竟然會有不同的「區碼」01,05根本是不同區位的地方,這真是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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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影片到了某間雜貨店,恐怖的事情又發生了!有沒有看到電錶號碼竟然跟前一家印刷廠一模一樣(01-665673107),靠邀,又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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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恐怖的事情來了,這戶家庭的電費單乍看之下都合理,大家可能只看到下方的電費從11630元降到7342元!但是有這麼神奇嗎?當然不可能啊,注意看電費單的「年月日」都沒有變化,這是怎麼回事?用了省電器還可以回到過去,那真的是太棒了,比小叮噹的時光機還要迷你方便。其實這個根本就是透天住宅的兩張電費單,他把另一張電費單的月份從3月改成5月。還有最後那位某電子公司的張老闆,也是吹牛不打草稿,不再截圖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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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很長不知怎麼結尾,總之,家裡老舊的冰箱、冷氣、白熾燈泡先換掉,許多積非成是的錯誤觀念也趕快改掉。節能的手法多到可以寫成一本書來說了,可能的話我會用電子書的方式發行,當然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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